隊工


a) 向牧區議會負責,成員包括主任牧師及教友八名(每年在牧區議會中選委)

b) 跟隨教區之計劃策動本堂之事工,促進各組之進展,推動各部按既定目標執行聖工。

c) 執行隊工成員分四組,分別指導及關心培育、事奉、宣教及資源各組別之事工。

d) 向牧區議會提出有效之推動策略及鼓勵牧區議員承擔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