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看守耶穌的人戲弄他,打他,64又蒙著他的眼,問他說:「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65他們還用許多別的話辱罵他。66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 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裏,67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68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69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上帝權能的右邊。」70他們都說:「這樣,你是上帝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71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他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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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經:
第63-65節:
還未開始審訊,兵丁和大祭司的下人便對耶穌蒙眼、毆打、吐唾沫和作欺負性的問話,這些都是表示厭棄和定罪的動作。兵丁或下人的言行,充分暴露了他們的卑鄙、下賤、無理、邪惡的本性,同時也給我們看見,耶穌為了拯救有罪的世人如我們,如何默默地忍受這些的羞辱。
註 : 兵丁的行為在路加福音的時序上比馬太和馬可福音的記載早,在這兩部福音書中這些都在審判後作的,路加可能想表達耶穌一開始便受到屈辱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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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節:
『公會』指猶太人的議會,為其最高的統治機關,大祭司為主席。在耶穌的時代,公會是由祭司長、長老和文士所組成的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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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8節:
審訊的重點是耶穌是否自認是基督(即彌賽亞),那位讓猶太人久等的、會帶領以色人復興建國的救世主。但耶穌一語道破祂無論是否那位基督,在場的公會眾人也不會信。而且大祭司等人也不會說耶穌是否基督,因為可能會激起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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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70節:
耶穌知道自己必定會在今天完成祂的救贖罪人的使命,感慨地預告完成使命後的榮耀。也因這句慨歎的宣告,讓大祭司們手抓住入罪耶穌的重點:耶穌竟敢
自認是上帝的兒子,一個嚴重的宗教褻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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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節:
大祭司等人定耶穌的罪,不是因為祂是上帝的兒子,而是因為祂見證(說)祂是上帝的兒子。他們根本就不想去證明祂究竟是不是上帝的兒子,只不過要找一個定罪的藉口而已。公會的人定意要除掉耶穌,並不是因為他們關心上帝的事,而是因為耶穌的言行,嚴重威脅了公會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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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
反省我們在生活上有沒有甚麼情況把自己的利益置於上帝的旨意之上?有想過我們這樣也在扮演着殺害耶穌的角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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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
主啊,求祢向我們啟示我們跟隨祢的動機,指出我們生命裏有那些地方不順服祢作為我們的上主。求上帝聖靈引導,使我們樂意在祢的事上順服及服侍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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